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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省高级会计师评审专业技术业绩成果条件

来源:咸林会计网      发布人:学林网      发稿日期:2023-09-25

陕西省高级会计师评审专业技术业绩成果条件(2023年)


取得中级相关专业职称后,任现职期间(2018年至2022年)应具备下列条件3项以上(县以下基层申报人员和具有援藏、援疆1年以上工作经历的应具备下列条件中的2项):


(1)推进单位制度建设,负责或执笔拟定、修订的本单位会计核算、会计监督、财务管理、绩效管理、内部控制、资产管理、管理信息化等方面管理制度,经批准实施后效果明显。


(2)参与单位技术改造、投融资、上市改制、并购重组、合并分立、破产清算、会计标准变革等重大实务工作,提出专项工作方案,或服务商业模式创新、推动管理模式变革、推进管理技术升级等方面发挥重要作用,提出实施落地方案,取得显著成效。


(3)立足本职工作,承担单位内部培训,传播讲授会计管理理论、财经法规、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培养会计人才队伍。围绕单位预算管理、增收节支、成本控制,管理会计工具应用、提高绩效等方面,服务发展,推进变革,参与管理,作为第一撰稿人,撰写2篇以上专题调查报告,提出合理化建议被单位采纳实施后效果明显。


(4)在开展内部审计,完善内部控制制度过程中,通过审计报告、管理建议书等提出重要的建设性意见,被单位采纳实施后效果明显。


(5)主持或承担设市(区)以上单位批准的财务、会计方面的科研课题,有创新或独到见解,其成果已通过鉴定,对实际工作有指导意义。


(6)提供会计服务,作为项目负责人承担大中型企业(或编制200人以上事业单位),年度财务报告审计、内部控制审计,专项审计,管理咨询等项目3个以上。


(7)在具有国际刊号ISSN和国内刊号CN的经济类学术刊物上发表财务会计类论文2篇(独著,每篇2000字以上,不含在增刊、专刊、特刊、论文集和专辑上发表的论文);或在公开出版的具有书刊号ISBN的会计类专著(教材)或译著中,本人撰写部分专著、译著在3万字以上。


(四)职称外语、计算机能力要求根据人社部有关要求,本次职称评审对职称外语、计算机应用能力不做统一要求,由用人单位根据岗位需要自主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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