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会计网校 - 财税答疑 - 已享受了其他优惠政策,还可以继续享受“六税两费”减免吗?

已享受了其他优惠政策,还可以继续享受“六税两费”减免吗?

来源:咸林会计网      发布人:学林网      发稿日期:2023-10-12

【问题】已按规定享受了其他优惠政策,还可以继续享受“六税两费”减免优惠吗?


【回答】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小型微利企业、个体工商户已依法享受其他优惠政策的,可叠加享受“六税两费”减免优惠。在享受优惠的顺序上,“六税两费”减免优惠是在享受其他优惠基础上的再享受。原来适用比例减免或定额减免的,“六税两费”减免额计算的基数是应纳税额减除原有减免税额后的数额。


【版权与免责声明】本站所提供的内容除非来源注明学林网,否则内容均为网络转载及整理,并不代表本站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文章由本站编辑整理发出,仅供个人交流学习使用。如本站稿件涉及版权等问题,请联系本站管理员予以更改或删除。

热点资讯

更多
  • 中华会计网校
  • 会计新手入门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