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咸林会计网 发布人:学林网 发稿日期:2021-10-26
一般公司会向银行借入短期借款来缓解公司的资金压力,发生借款业务,也伴随着利息的支出,对于银行短期借款利息进行计提处理时,应如何写会计分录?
计提银行短期借款利息会计分录
1、借款期间,每月计提利息:
借:财务费用
贷:应付利息
2、最后结算时应该做以下分录:
借:财务费用
应付利息
贷:银行存款
短期借款的利息可以先预提再支付;也可以直接支付。
预提短期借款利息和计提短期借款利息是不同的,根源在于会计上权责发生制的要求。我国新企业会计准则已经废除了该科目。现在预提费用的业务一般计入“其他应付款“。
“短期借款“科目核算的是短期借款的本金,没有附带利息。
什么是短期借款?
短期借款是企业根据经营的需要,从金融机构借入的偿还期在一年内的各种借款。短期借款主要有票据贴现借款、卖方信贷、经营周转借款、临时借款、结算借款、预购定金借款和专项储备借款等等。
企业借入的各种短期借款
借:银行存款
贷:短期借款
企业的银行存款主要包括:结算户存款、信用证存款、外埠存款等。银行存款的收支业务由出纳员负责办理。每笔银行存款收入和支出业务,都须根据经过审核无误的原始凭证编制记账凭证。
在会计中,银行存款属于资产类。期末余额就在借方。在会计分录中,借方表示增加。贷方表示减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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