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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检:严打财务造假、操纵市场等证券犯罪

来源:中新经纬      发布人:学林网      发稿日期:2023-12-30

中新经纬12月28日电28日,最高人民检察院举行“充分发挥检察职能作用依法服务保障金融高质量发展”新闻发布会。最高人民检察院党组成员、副检察长葛晓燕表示,严厉打击财务造假、操纵市场等证券犯罪。


葛晓燕介绍,中央金融工作会议召开后,最高检党组高度重视,结合检察工作研究部署落实措施,并制发了《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充分发挥检察职能作用依法服务保障金融高质量发展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意见》围绕全面加强监管、防范化解风险,立足检察职责提出了刑事、民事、行政、公益诉讼检察的履职重点。


在刑事检察方面,重点是加大惩治金融风险高发领域金融犯罪力度,突出打击各种名目非法金融活动,持续加大对洗钱及其关联犯罪的追诉力度,依法妥善处置中小银行等金融机构风险,严厉打击财务造假、操纵市场等证券犯罪,坚决惩治金融腐败犯罪,以精准有力的刑事追诉惩治金融犯罪、震慑金融犯罪、预防金融犯罪。


在民事检察方面,高质效办理金融领域民事监督案件,重点加大对金融领域逃废债、“砍头息”“套路贷”等虚假诉讼违法犯罪行为的打击力度,着重加强民事执行监督,强化民事检察与刑事检察的有序衔接,加大对金融消费者合法权益的司法保护,维护公平诚信的金融市场秩序。


葛晓燕介绍,《意见》还提出检察机关要坚持治罪与治理并重,优化金融生态,主要是6个方面的工作措施:


一是主动参与金融法治建设,重点是要通过立法建议和司法解释工作,推动金融领域行政立法与刑事立法的有效衔接。


二是结合办案加强对金融风险的预警处置,推动完善金融行业自律管理。


三是通过制发检察建议等方式促进全面加强金融监管,推动实现金融监管全覆盖。


四是协同依法规范金融创新活动,及时揭露和打击新型金融违法犯罪。


五是大力推进金融领域市场化、法治化建设,依法保障科技金融、绿色金融、普惠金融、养老金融、数字金融五篇大文章建设,充分运用涉案企业合规改革、从业人员警示教育等方式,推动全面形成守法诚信经营的金融市场环境。


六是探索建立检察机关金融犯罪法治宣传教育常态化机制,助力培育金融消费领域法治风尚,不断增强全民识别防范金融诈骗风险能力。


葛晓燕强调,下一步,各级检察机关将结合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中央金融工作会议精神、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扎实抓好《意见》的贯彻落实,以实实在在的工作成效,为防范化解金融风险、推动金融高质量发展提供更有力法治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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