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武汉税务 发布人:学林网 发稿日期:2024-04-30
因2024年5月1日至5日放假5天,5月申报纳税截止期顺延至5月22日。大家在享有假期的同时,合理安排申报时间,错峰完成申报!
申报缴纳增值税、消费税、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工会经费代收、房产税、印花税、车船税、资源税、烟叶税、可再生能源发展基金、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基金、跨省际大中型水库库区基金、农网还贷资金。
1. 2023年度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第五十四条规定,企业应当自年度终了之日起五个月内,向税务机关报送年度企业所得税纳税申报表,并汇算清缴,结清应缴应退税款。
2. 2023年度个人所得税综合所得汇算清缴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办理2023年度个人所得税综合所得汇算清缴事项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4年第2号)规定,2023年度汇算办理时间为2024年3月1日至6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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