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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安徽高级会计师评审申报注意事项

来源:咸林会计网      发布人:学林网      发稿日期:2024-09-07

2024年安徽高会评审申报时间为2024年8月29日8:00—9月22日24:00(逾期申报系统自动关闭),2024年安徽高级会计师评审申报注意事项整理如下!


2024年安徽高级会计师评审申报注意事项


1、2024年高级会计师考试合格人员可申报本年度评审。


2、申报人员需完成2020-2024年度继续教育(业绩库中点击“提取”,再导入申报系统。年度继续教育平均达到规定学时即可,其中公需课30学时,专业课60学时,但不得在一个年度内突击完成任务);


3、申报人员需提供近5年(2019-2023年)存入个人档案的《年度考核登记表》(加盖单位人事部门公章),非国有单位未进行年度考核的,由年度考核时所在单位提供书面证明;


4、申报的工作业绩、学术成果、工作总结、荣誉表彰等材料,必须是申报人取得现任专业技术资格以来,重点是近5年来的情况,内容需与会计工作有关;网上申报时请按重要性排序填报,业绩材料应分类归集,课题研究类需上传结项材料;上传的材料原则上要为原件扫描,如只能提供复印件,须标注原件复印,并加盖申报单位印章后扫描上传。


5、关于任职、聘任、业绩成果论著、考核等年限的计算。专业技术资格任职或聘任年限均按周年计算,时间计算至2024年12月31日。工作业绩与成果、论文著作等申报材料认定的截止时间为2024年8月31日。任现职以来,年度考核均为合格以上等次的,其任职年限连续计算。年度考核有基本合格等次和不合格等次的,扣除当年度任职年限,其他任职年限累计计算;2023年度考核为不合格等次的,本次不得申报。


6、关于论文论著上传格式。按系统提示格式扫描上传。其中:上传论文论著要包括封面、刊页号、目录、正文,每篇论文(论著)一个文档,上传出版版本(可编辑pdf或docx格式),必须与出版刊物原文相同,如有不同,一经发现取消参评资格。申报高级会计师资格人员选择1篇最具代表性的论文或论著作为代表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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