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国务院关税税则委员会关于对原产于加拿大的部分进口商品加征关税的公告

国务院关税税则委员会关于对原产于加拿大的部分进口商品加征关税的公告

来源:财政部网站      发布人:学林网      发稿日期:2025-03-09

国务院关税税则委员会关于对原产于加拿大的部分进口商品加征关税的公告

税委会公告2025年第3号


加拿大政府宣布,自2024年10月1日起,对从中国进口的电动汽车加征100%关税;自2024年10月22日起,对从中国进口的钢铁和铝产品加征25%关税。加方措施严重违反世界贸易组织规则,是典型的保护主义做法,构成对中方的歧视性措施,严重损害中方的合法权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关税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对外贸易法》等法律法规和国际法基本原则,经国务院批准,自2025年3月20日起,对原产于加拿大的部分进口商品加征关税。有关事项如下:


一、对菜子油、油渣饼、豌豆加征100%关税,具体商品范围见附件1。


二、对水产品、猪肉加征25%关税,具体商品范围见附件2。


三、对原产于加拿大的附件所列进口商品,在现行适用关税税率基础上分别加征相应关税,现行保税、减免税政策不变,此次加征的关税不予减免。


四、相关进口税收的计征:


加征关税税额=关税计税价格×加征关税税率


关税=按现行适用税率计算的应纳关税税额+加征关税税额


进口环节增值税、消费税按相关法律法规等规定计征。


附件:


1.加征100%关税商品清单

2.加征25%关税商品清单


国务院关税税则委员会

2025年3月8日


相关文章:国务院关税税则委员会关于对原产于加拿大的部分进口商品加征关税的公告

【版权与免责声明】本站所提供的内容除非来源注明学林网,否则内容均为网络转载及整理,并不代表本站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文章由本站编辑整理发出,仅供个人交流学习使用。如本站稿件涉及版权等问题,请联系本站管理员予以更改或删除。

热点资讯

更多
  • 中华会计网校
  • 会计新手入门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