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经济师 - 中级经济师 - 中级经济师《财政税收》每日一练:消费税的计税依据

中级经济师《财政税收》每日一练:消费税的计税依据

来源:咸林会计网校      发布人:学林网      发稿日期:2022-03-05

单选题:下列各项中,不需要缴纳消费税的是( )。


A、销售啤酒、黄酒时出租包装物而收取的包装物押金 


B、白酒生产企业向商业销售单位收取的“品牌使用费” 


C、应税消费品连同包装物销售,单独计价的包装物 


D、白酒生产企业销售白酒进出借包装物而收取的包装物押金 


【答案】A


【解析】本题考查消费税的计税依据。销售啤酒、黄酒而收取的包装物押金不缴纳消费税。应税消费品连同包装物销售的,无论包装物是否单独计价,也不论在财务上如何核算,均应并入应税消费品的销售额中征收消费税。除啤酒、黄酒以外的其他酒类产品企业销售酒类产品而收取的包装物押金,无论押金是否返还及会计上如何核算,均应并入酒类产品销售额中征收消费税。白酒生产企业向商业销售单位收取的“品牌使用费”是随着应税白酒的销售而向购货方收取的,属于应税白酒销售价款的组成部分,因此,不论企业采取何种方式以何种名义收取价款,均应并入白酒销售额中缴纳消费税。

【版权与免责声明】本站所提供的内容除非来源注明学林网,否则内容均为网络转载及整理,并不代表本站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文章由本站编辑整理发出,仅供个人交流学习使用。如本站稿件涉及版权等问题,请联系本站管理员予以更改或删除。

热点资讯

更多
  • 中华会计网校
  • 会计新手入门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