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初级会计师 - 每日一练 - 初级会计职称《经济法基础》每日一练:劳动合同期限

初级会计职称《经济法基础》每日一练:劳动合同期限

来源:咸林会计网      发布人:学林网      发稿日期:2022-06-04

【单选题】根据劳动合同法律制度的规定,用人单位与连续订立2次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下列职工再次续订劳动合同时,除职工提出订立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外,可以不与之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是( )。


A、严重违反用人单位规章制度的李某 


B、因交通违章承担行政责任的范某 


C、因病休假,痊愈后能继续从事原工作的王某 


D、因工作失误给公司造成损害的张某 


【答案】A


【解析】连续订立2次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劳动者存在下述情形时用人单位可以不与之续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①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②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③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④劳动者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用人单位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或者变更劳动合同,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⑤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⑥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⑦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版权与免责声明】本站所提供的内容除非来源注明学林网,否则内容均为网络转载及整理,并不代表本站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文章由本站编辑整理发出,仅供个人交流学习使用。如本站稿件涉及版权等问题,请联系本站管理员予以更改或删除。

热点资讯

更多
  • 中华会计网校
  • 会计新手入门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