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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高级会计实务》案例分析:采用虚拟股票激励方式

来源:咸林会计网      发布人:学林网      发稿日期:2022-06-13

【案例分析】南方公司是一家国有控股的A股上市公司,20×9年1月1日,决定实施股权激励计划。股权激励的方式主要有股票期权、限制性股票、股票增值权、虚拟股票、业绩股票等方式,公司应当针对不同的股权激励方式,分别作为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和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进行会计处理。股票期权、限制性股票、虚拟股票应当作为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进行会计处理;股票增值权、业绩股票应当作为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进行会计处理。


【答案】上述会计处理不恰当。


理由:采用虚拟股票激励方式,激励对象可以根据被授予虚拟股票的数量参与公司分红并享受股价升值收益。本质上是奖金延期支付,其资金来源于公司的奖励基金,应作为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进行会计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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