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北京石景山税务 发布人:学林网 发稿日期:2024-08-20
【问题】前几年公司少给员工缴了社保,现在能补吗?
【回答】按照规定,因用人单位原因造成职工社保断缴或少缴的,单位应该为职工办理补缴。
• 补缴2011年7月之前社会保险费的,需要行政部门审批材料。
• 补缴2011年7月之后社会保险费的(不包括补缴近3个月的情形,且补缴累计不超过3年的),需要提供补缴期间的个人所得税纳税凭证等材料。
• 一次性补缴养老保险费超过3年(含)的,需要提供人民法院、审计部门、实施劳动保障监察的行政部门或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出具的具有法律效力证明一次性缴费期间存在劳动关系的相应文书。
12月26日19:30-2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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